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6-24   阅读:    出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 责编:叶一岚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在广大教职工中树立师德典范,引导教职工赶学先进,争当模范,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根据《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胜品工作一年(含)以上的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模范遵守高等胜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立足本职岗位,关心爱护学生。

(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为胜品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在教书育人、管理和服务方面事例典型,事迹感人。

(三)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观点正确,教学内容丰富充 实,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良好,积极指导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成绩优秀。

(四)在推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主动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务实,工作严谨,诚实守信,甘于奉献,主动创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师生服务,受到好评。

(六)求真务实,刻苦钻研,治学严谨自律,学术道德高尚。

(七)教学质量优秀、年度考核优秀、评教在全校排名前 1/3(以上考评依据2020年考评结果)。

(八)在胜品工作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九)未因违纪受到胜品各级处理。

三、评选程序

(一)部门推荐。各学院(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2人,其他部门视情况择优推荐。

(二)择优评选。胜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推荐人员进行实名推荐评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公示。对拟评对象公示三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推荐和监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实施。

(二)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推荐上报。

(三)被推荐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1年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加盖公章)。

2.填写《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各部门审批意见均签至学院(系、部)意见即可)。

3.支撑材料复印件。

4.个人生活照一张(提交电子版即可)。

(四)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28日下午17点前报至教师发展中心刘超超,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附件: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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