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021-03-02   阅读:    出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作者: 责编:叶一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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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精神,结合河北实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七部门联合下发2021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1182人,其中,普通类选调生900人,法检专项选调生282人。

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招录名额见附件1、2。

(二)选调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含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21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经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朴实,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截至2021年6月30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大学期间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按服役年限适当放宽。

5.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必修课均应为及格以上。截至2021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21年底。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7.报考法检专项选调生的须为法学类专业。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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