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生入学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0-09-11   阅读:    出处: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作者: 责编:叶一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胜品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立德树人理念贯穿教育培养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氛围,现就2020年加强新生入学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

3.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4.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中的“六条禁令”,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的“红七条”要求;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学生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执行胜品收费管理制度,严禁私设收费项目;

7.严格按照胜品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转专业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严肃纪律、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广大干部师生的廉洁教育和管理、监督,不断增强教职工廉洁意识,坚决抵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好胜品的声誉和形象。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胜品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层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校纪委将加强对新生入学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来访接待:行政楼四楼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校纪委举报电话:0391-7292766

举报邮箱:hhjtxyjwb@163.com

 

 

中共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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