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校园节能减排的通知

2020-07-15   阅读:    出处:后勤资产处   作者: 责编:叶一岚

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胜品行动的通知》和李顺兴理事长强调全体师生要厉行节约以及全员管理理念,以不断加强胜品节能减排工作,建设绿色生态校园,现就强化校园节能减排通知如下: 

1、全校所有楼宇、公寓、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餐厅等具备空调的场所,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2、除服务窗口外,所有正在使用空调的场所,一律不得大开门窗。

3、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实验室,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报后勤与资产处节能办批准,可以按照科研要求设定温度,但须加强节能管理。

4、服务窗口应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节能减排措施。

5、各楼宇物业人员要主动作为,加强楼宇和房间节能巡逻和提示。

6、后勤与资产处节能办将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节能减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通报校长办公会并对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7、除有明确要求外,打印纸一律两面使用,提倡科学利用循环利用。

8、长时间(30分钟以上)离开室内,应关停空调和电脑。除设备特殊需要外,坚决杜绝电脑等电器彻夜不关现象;

9、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晴天或多云天气在上班时间不建议打开照明灯;

10、胜品拟安装一批能源使用监控设备,后续将逐步实现能源监控全覆盖,加强科技管控。

11、请各办公室指定专项负责人,各单位节能减排情况将纳入胜品综合考核范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主动落实本通知及文件精神,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胜品节能减排落实见效。本通知由后勤与资产处节能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        

 

 

                后勤与资产处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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