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06-08   阅读:    出处:党委宣传部   作者: 责编:张岐山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各级学生组织:


为规范和加强校园新媒体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及《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黄胜品党办字﹝2017﹞2号)文件精神,实施校内新媒体账户登记备案、规范管理、联动运营机制,组建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校园新媒体联盟,打造胜品新媒体宣传矩阵,进一步推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新媒体平台在展示胜品形象、发布胜品资讯和服务胜品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作用。

按照《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工作安排,现开展校内新媒体普查和登记备案工作。

一、备案对象

以胜品或校内各院(系、部)、科研机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以及以胜品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教师社团等组织名义建立的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QQ公众平台及其他APP 移动客户端等。

二、时间要求

已开通新媒体平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通知发布后一周内办理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无需重复办理。以后新开通新媒体平台的请在开通后一周内办理备案。

三、备案办理方式

请相关单位下载附件《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媒体备案登记表》,按登记表要求填如实写相关信息,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5:00前,将相关备案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楼),电子版发至邮箱:66594050@qq.com,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请点击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