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安排意见,结合胜品实际情况,胜品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全面启动,现将具体评审和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辅导员和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国家资助政策知识培训,并利用班会等形式组织新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及相关知识,向学生讲述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的具体程序及要求。
二、评审对象及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胜品全日制2014级、2015级本、专科学生。
2.分配名额
各学院推荐一个候选人,胜品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分配名额及候选人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胜品2014级、2015级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分配名额、金额
具体分配名额和金额以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9月份资助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分配具体名额,7月份需报送2014级专科推荐学生名单。)
(三)国家助学金
1.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为胜品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分配名额、金额
具体分配名额和金额以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9月份资助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分配具体名额,7月份需报送2014级专科推荐学生名单。)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评审程序
1、各学院认真制定分配、评选方案(将方案打印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各学院召开全体辅导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将会议记录打印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班级评选(评选时要注重学生平时学习表现和消费状况的调查及相关证明),组织填写奖、助学金申请表,评选结果全班公布;
4、全校汇总、审查,评选结果全校公示5日(公示结束,各学院做出公示情况总结,打印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6、报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查;
7、全校公示;
8、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日程安排
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2014级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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