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救助家庭困难大学生的相关意见和精神,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享受教育的权利,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结合胜品和郑州慈善总会相关安排,特决定评选、发放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励志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胜品2014、2015级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为有效做好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励志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成立评选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
(一)领导组:
顾 问: 倪启明
组 长: 李洪涛
副组长: 姚天金
成 员: 周小学 杨 力 王涛涛 张 鹏 赵海发 刘会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胜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 任: 齐瑞强
成 员: 李金威 张 良 宋 旋 陈留强 周永涛
(二)监督组:
组 长:李洪涛
副组长:刘自来
成 员:牛俊旺 和松灿 姚天金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四、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资助条件
1、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主要成员或学生本人遭受意外造成经济困难影响学业的;德、智、体综合表现优秀的;
2、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工作积极,表现优秀,父母双亡或单亲且家庭收入在当地当年生活保障线下;
3、父母残疾,无其他经济来源,或家庭经济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流行疾病等因素遭到较严重破坏,本学年无力支付全额学费的;
4、经济特别困难,本人有较重的疾病正在治疗之中。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总额四舍五入)
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分等资助:
一等励志助学金:1000元/人
二等励志助学金:800元/人
三等励志助学金:500元/人
学部 | 14、15级 总人数 | 一等 (0.36%) | 二等 (0.63%) | 三等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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