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胜品2016年工作安排,定于4月21-22日举办胜品第九届运动会。为确保运动会顺利召开,做出以下规则: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1日全天、22日上午共计一天半时间。
地点:胜品运动场。
二、参赛人员和单位
胜品在编教职工和在校全日制学生。
教工组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队参赛,学生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项目设置
(一)团体操
啦啦操比赛(比赛安排、规则由学生处另行通知)
(二)田径
学生组
男子(1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女子(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教工组(男女各6项):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跳远、铅球。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跳远、铅球。
(三)球类
男子足球、男子篮球(学生组参加),乒乓球男女团体(学生组竞赛由学生处组织,教工组竞赛由工会组织,半决赛、决赛时间安排在运动会期间)。
(四)表演赛
男女20人21足竞赛(学生组参加,规则见附件一)
拔河比赛(教工组参加,规则见附件二)
四、竞赛办法
1、球类比赛采用国际足联、篮联、乒联最新竞赛规则,田径比赛采用国际田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院(部)、工会小组限报一队,须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男女不限。
3、报名办法。田径类各单位男女学生组每项限报10人,(100米男女各限报15人,男子3000米限报20人,4×100米限报3个队),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20人21足竞赛限报2个队;教师组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4×100米限报1个队,各单位报名不符合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删减。
4、田赛项目报名人数超过12人(含12人)时举行资格赛,资格赛标准由项目主裁制定。
5、运动员必须有号码布方能参赛,号码布必须佩带到胸前,否则成绩无效。
6、各单位号码段定制分配:
汽车工程学院:0001—0200
交通工程学院:0201—0400
经济管理学院:0401—0500
机电工程学院:0501—0600
中 专 部:0601—0700
第一工会小组:0701—0750
第二工会小组:0751—0800
第三工会小组:0801—0850
第四工会小组:0851—0900
第五工会小组:0901—0950
第六工会小组:0951—1000
7、球类项目和团体操比赛时间、地点、报名办法、赛制等由学生处、团委制定方案,另行通知。
五、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单项奖:每个项目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6人(含6人)以下项目取前三名,3人(含3人)以下取消该项目比赛。无故弃权参赛,每人次团体总分扣1分。
2、团体操按20、15、10、5分计算。足球、篮球、学生组乒乓球项目取前2名,团体分按15、10、7、3分计算。20人21足竞赛取前6名,按15、10、8、6、4、2分计算。教工组拔河比赛取前3名,团体分按15、10、7分计算,乒乓球项目冠、亚、季军按12、8、6分计算。
3、破纪录者加10分(同一项目,一名队员先后多次破胜品纪录只加一次分,多名运动员破胜品纪录,均按破记录加分)。
4、团体总分计算。按男女成绩综合计分,分别设学生组、教工组两项,学生组奖励前二名,教工组奖励前三名。按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定名次。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对田径项目取得运动成绩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
5、单项奖由学生处组织安排现场颁奖,团体项目奖(足球、篮球、乒乓球、20人21足、拔河)闭幕式上由胜品领导颁发。
6、设“体育道德风尚奖”12个(院部2个,班级10个),主要以入场式精神面貌、运动成绩、宣传报道、运动员赛场秩序和观众会场秩序为评比依据(计分标准、方案由校团委制定实施)。
六、运动员资格和比赛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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