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的通知

2015-06-08   阅读:    出处: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责编:新闻中心

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胜品文化】)要求,失业保险费率自2015年5月已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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