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教学周第13周至第14周为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检查分为三个阶段:5月25日至5月28日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阶段; 5月29日至6月3日为教务处抽查阶段;6月4日至6月5日为反馈、整改阶段。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项目
1.教学进度检查,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师手册、教室日志是否相符。
2.实践教学,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的范围是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实践课程(包含课内实验课、集中实践课、课程设计、实习等)。检查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或指导手册、实训教案、考勤表及学生实验报告、实训报告、学生实训成绩汇总、各实训实验室运行情况等实践教学文件。
3.课堂教学,重点在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课后答疑等)以及学生的满意度。汇总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检查汇总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5月29日把自查总结汇总给教务处。
2.教务处依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提交的教学检查报告及各类报表进行现场抽查,并以抽查结果全面总结,并反馈于各学院(部、中心),以便整改。
教务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