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中教学常规检查”的通知

2015-05-25   阅读:    出处: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责编:新闻中心

各部门:

    根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教学周第13周至第14周为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检查分为三个阶段:5月25日至5月28日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阶段; 5月29日至6月3日为教务处抽查阶段;6月4日至6月5日为反馈、整改阶段。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项目
     1.教学进度检查,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师手册、教室日志是否相符。
     2.实践教学,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的范围是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实践课程(包含课内实验课、集中实践课、课程设计、实习等)。检查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或指导手册、实训教案、考勤表及学生实验报告、实训报告、学生实训成绩汇总、各实训实验室运行情况等实践教学文件。
     3.课堂教学,重点在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课后答疑等)以及学生的满意度。汇总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检查汇总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5月29日把自查总结汇总给教务处。
     2.教务处依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提交的教学检查报告及各类报表进行现场抽查,并以抽查结果全面总结,并反馈于各学院(部、中心),以便整改。


教务处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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