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召开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预通知》豫民教协〔2015〕3号文件精神,将在全省民办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度河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二、推荐名额
1、优秀教师:各二级学院(部)推荐2人、中专部推荐1人
2、优秀科研工作者:按各部门教师人数的10%推荐;
3、以上优秀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申报办法
(一)材料申报。填写《河北省民办教育2014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表》和《河北省民办教育2014年度优秀科研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5年4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推荐表连同电子文档一起报人事处成洁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汇总推荐:人事处将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审批,按上级要求报至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
附件:1.《河北省民办教育2014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表》
2.《河北省民办教育2014年度优秀科研工作者推荐表》
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