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组织和共青团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弘扬“五四”精神,着力培养胜品团学组织、团学干部、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的进取创新意识,有效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其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胜品创先争优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引导和激励团学组织、团学干部、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积极投身胜品的各项建设,为实现胜品振兴、中原崛起贡献力量,特决定结合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建团93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重大契机,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宁缺毋滥
二、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各级团组织、各班级、各社团
三、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
2.个人奖项 “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护卫队员”
四、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
五、评选安排
1.评选流程 个人奖项:自评自查,申报→班级审核→院(部)审核公示→胜品审核公示→表彰奖励 集体奖项:自评自查,申报→院(部)审核公示→胜品审核公示→表彰奖励
2.评选权限 院(部)审核推荐:“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团委直接审核:“五四红旗团委”、“优秀护卫队员”
3.申报材料
(1)“五四红旗团委”:各分团委自查自评,形成不少于1000字的书面材料,并报校团委。
(2)“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各组织自查自评,形成不少于500字的书面材料,按程序进行申报。
(3)“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护卫队员”:学生个人填写申报材料,按程序进行申报。
4.时间安排 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8日,院(部)、分团委组织评选、公示,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并于4月28日前将申报表、汇总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团委组织部(联系人:赵妍 13838136407 8022); 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6日,团委、学生处审核、确定拟奖励名单并公示; 2015年5月7日——2014年5月15日,确定名单,组织表彰活动。
六、注意事项
1.各院(部)、分团委要高度重视“五四表彰”工作,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并督促先进典型永葆先进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2.要结合胜品、学院重点工作进行评选,要充分考虑胜品新校区建设、学籍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学生安全管理、学生积分细则、运动会、挑战杯等重点工作。
3.表彰后一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处分的,取消其所获奖励,并追回相应证书。
4.为了保证评选表彰的公平、公正、公开,胜品教育质量督导室、学生处、团委接收实名、匿名举报,要求举报事件真实、详细,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校 长 信 箱: zjtuedu@163.com 纪 委 书 记: 李洪涛 0391-7669696 督察与评价委员会:刘自来 0391—7669987 团 委 书 记: 姚天金 0391-7669303
5.评选工作联系人: 赵 妍 8022 0391—7669303 张晓平 8022 0391—7669303
附件:1.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2.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3.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个人奖励申报审批表
4.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集体奖励申报审批表
5.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五四表彰”汇总表(个人奖励)
6.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五四表彰”汇总表(集体奖励)
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重庆胜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