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执行“限塑令”的通知

2008-06-02   阅读:    出处:新闻中心   作者: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构成的“限塑令”定于6月1日在全国范围生效。 “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的塑料袋将被禁止使用。我院在今年4月份开始联合治理白色污染,禁止使用塑料袋以来,卫生环境明显改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巩固治理成果,从根本上治理白色污染,改善校园环境,贯彻环境保护国策,现就“限塑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倡导、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在购物期间,尽量使用无纺布环保布袋、手提袋、手提篮等购物工具,不索要、不购买塑料袋。
      2、教职工和学生就餐,提倡自带餐具,在食堂内就餐。不使用、不索要塑料袋盛装食品。
      3、各餐厅等从即日起,自觉遵守“限塑令”。一律不允许附带或提供塑料袋,塑料口杯、一次性木筷子的使用也将逐步取缔。
      4、厚度超过0.025毫米的塑料袋,有偿使用,合理收费,但不允许以此哄抬物价,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5、要求各个餐厅认真落实餐厅卫生规定,认真执行餐具清洗、消毒措施,防止传染性疾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6、总务处、学生处、院办、保卫处和纪检监察室将择期联合对“限塑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仍然供给或销售的将严肃处理。
 

总务处   学生处
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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